2.1 [第九十一条] (公共财产的含义)
【公共财产的含义】本法所称公共财产,是指下列财产:
(一)国有财产;
(二)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;
(三)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。
在国家机关、国有公司、企业、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、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,以公共财产论 。
本法所称公共财产,是指下列财产:
国有财产;
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;
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。
在国家机关、国有公司、企业、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、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,以公共财产论。
公共财产类型,表示符合第九十一条规定的公共财产。包含Property的所有属性(继承自Object的和Property特有的),并附加证明表明其满足公共财产的判定条件。
判断一个集体是否为法律认可的劳动群众集体,用于公共财产认定。 该函数检查集体是否满足:
是经济性质的集体
组织形式为农村经济组织、城镇经济组织或其他劳动群众集体
具有明确的成员范围
具有财产所有权
判断私人财产是否处于国家机关、国有公司、企业、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、使用或运输中的状态。 该函数检查:
管理机构类型是否为国家机关、国有公司、国有企业、集体企业或人民团体
财产状态是否为管理中、使用中或运输中